关于落实财库〔2020〕10号文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5 点击次数:3035 发布人:采购管理办公室

 

浙大采购发〔20202

 

 

 

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的要求,中央预算单位20207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提前公开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即采购公告发布前)30日。为保障学校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执行进度,避免因为采购意向未及时公开造成的采购延误,现向各单位征集拟于202071日后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情况,以便提前安排落实采购意向公开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项目范围

 

我校所有单位202071日后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即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或服务项目(按同一个预算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合并计算)、12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拟于202071日后发布采购公告的。

 

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

 

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途径

 

(一)各位老师可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平台发起采购申请的同时,填写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模块,采购管理办公室将按文件要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央主网公开,30日后可发布采购公告

 

(二)目前尚未能发起采购申请的项目,也可提前进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请各位老师自行下载政府采购意向表》,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内容(具体参见表格中备注),并发送至我办邮箱:zdcgb@zju.edu.cn,我办收到后将按文件要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央主网公开,30日后可发布采购公告。请有意向于202071日后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即使项目尚未获得正式批准,也应将相关采购意向需求尽快发送至我办

 

按照此流程操作的项目,在之后正式发起采购申请时无需再填写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模块。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传达本通知精神,将通知内容告知每位老师。

 

(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不涉及资金来源,凡使用学校预算管理资金的政府采购意向均需填报。

 

(三)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各用户单位有新增政府采购意向,请及时联系采购管理办公室并报送。

 

采购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各位老师填报内容,按要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央主网公开。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按要求填报,避免出现因政府采购意向未提前公开造成项目采购延误的情形。

 

特此通知。        

 

 

 

附件:政府采购意向表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065

 

 

 

(联系人:金玫珂,联系电话:88981599

 

          沈伟华,联系电话:88981171